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蘆哲???S0600524110003
占爍???S0600524120005
核心觀點
核心觀點:“反內卷”的價格治理,可能有三個目標,一是短期治理“價格戰(zhàn)”,如對汽車、外賣等行業(yè)低價無序競爭的治理;二是中期去產能,即推動落后產能退出、促進供需平衡,包括關停限產式去產能和引導式去產能兩種;三是長期推動價格特別是PPI持續(xù)回升。對價格回升的訴求有多大,將決定去產能的方式和內容。上輪供給側改革后,PPI同比經過10個月回正,這次需求端缺少“棚改貨幣化”類的強刺激,中性假設下,PPI回正可能需要11-12個月,明年9月達到1.9%左右的高點。
1、去產能如何推進?
去產能可以分為兩種,一種是關停限產式去產能,一種是政策引導式去產能。大的趨勢是,直接關停限產的去產能逐步減少,政策引導式去產能增加,政府從發(fā)揮主導作用到發(fā)揮引導支持作用。早期去產能實踐中,更多采用關停限產式去產能。如國發(fā)〔1998〕43號《國務院關于關閉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礦有關問題的通知》。2015年的供給側改革,開始兩種去產能相結合。如國發(fā)〔2016〕7號《國務院關于煤炭行業(yè)化解過剩產能實現(xiàn)脫困發(fā)展的意見》明確提出“市場倒逼與政府支持相結合”的原則,對于一部分不符合產業(yè)政策的產能,直接關停;對于其他過剩產能,通過安全、質量、環(huán)保、技術等標準的提高,來倒逼產能退出。
兩種去產能方式各有優(yōu)缺點。關停限產式去產能的優(yōu)點是見效快,可以快速緩解產能過剩;缺點是要承擔更大的經濟壓力,并且治標不治本,產能過剩容易反彈。引導式去產能的優(yōu)點是可以通過去產能實現(xiàn)技術升級,同時更有助于建立市場出清機制,治標更治本;缺點是見效相對較慢。
就這一輪“內卷式”競爭的去產能而言,我們認為是引導式去產能為主,關停限產式去產能為輔?;趦煞矫婵紤]:一是當前需求端沒有大水漫灌的強刺激政策。關停限產式去產能往往需要需求端的強刺激政策配合,這是因為直接關停限產通常會帶來更大的經濟增長和就業(yè)壓力。當需求端不采取強刺激政策時,供給端去產能最佳選擇是市場化方式,以減輕經濟沖擊。二是這輪“內卷式”競爭的行業(yè)特點決定,上游行業(yè)或許適合關停限產式去產能,但中下游新興行業(yè)更需要引導式去產能,這些行業(yè)的需求還在不斷增長,不適合“一刀切”的關停限產,通過標準提升倒逼落后產能去化,不僅能推動落后產能退出,還能促進行業(yè)技術升級。
這輪“去產能”可能還有哪些政策?一是提升行業(yè)標準,如技術、安全、質量等方面的標準提升,倒逼產能退出;二是可能在政府補貼、出口退稅等方面繼續(xù)嚴格規(guī)范管理;三是不排除一些上游行業(yè)可能面臨減產的量化目標。
2、“反內卷”還有哪些方向?
除了去產能外,“反內卷”的短期方向是治理“價格戰(zhàn)”,如約談外賣平臺、時隔27年修訂價格法、在新能源汽車領域可能開展成本調查和價格監(jiān)督檢查等。
此外,“反內卷”還要建立長效機制,打通市場出清機制的堵點。市場出清機制順利運行,需要滿足兩個條件,一是價格及時調整,以反映供求關系;二是價格調整后,供求行為能否隨之調整。我們當前的堵點主要在第二步,即使價格下跌,供給方仍然不會退出,仍在虧損生產,這帶來了產能過剩和“內卷式”競爭。
如何打通市場出清機制的堵點?上輪供給側改革期間的抓手是治理“僵尸企業(yè)”,這次“反內卷”的抓手是規(guī)范地方政府行為。2015年去產能期間,大量僵尸企業(yè)的存在是市場無法自發(fā)出清的主要原因,為此中央做出多次部署,最終清理僵尸企業(yè)成效顯著,全國處置的煤炭行業(yè)“僵尸企業(yè)”涉及產能1.15億噸,鋼鐵行業(yè)“僵尸企業(yè)”基本出清。當前打通市場出清機制的堵點,關鍵是規(guī)范政府行為。部分新興產業(yè),由于存在違規(guī)補貼,使得企業(yè)能夠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產品,虧損企業(yè)依靠地方政府補貼實現(xiàn)持續(xù)經營。因此規(guī)范政府行為主要體現(xiàn)在兩個方面,一是規(guī)范招商引資、禁止違規(guī)補貼;二是發(fā)展新質生產力要因地制宜,不要一哄而上。
3、“反內卷”如何影響物價?
(1)上輪去產能帶動PPI強勢回升,但當前缺少“棚改貨幣化”類的需求端強刺激,預計回升幅度會略低于2015-16年。上輪去產能啟動后(2015.11),PPI環(huán)比增速經過了三個月的負增長后,從2016.3開始轉正,同比增速經過10個月的負增長后從2016.9開始轉正,同比最高于達到2017.2達到7.8%的高點。這輪“反內卷”,我們按照PPI回升的幅度,給出三種假設:
樂觀假設:假設供給端去產能力度與2015-16年持平,但需求端缺少類似的強刺激,對應PPI環(huán)比增速為2015年11月后的一半。這種情況下,PPI同比在2025年下半年為-3.0%,2026年6月轉正,9月達到最高點3.86%。
中性假設:假設沒有類似需求強刺激的情況下,供給端去產能力度弱于2015-2016年,對應PPI環(huán)比增速為2015年11月后的25%。這種情況下,PPI同比在2025年下半年為-3.1%,2026年7月轉正,9月達到最高點1.92%。
悲觀假設:假設沒有類似需求強刺激的情況下,供給端去產能力度弱于假設二,使得PPI無法按照2015-16年節(jié)奏快速回升,而是緩慢回升。這種情況下,PPI同比在2025年下半年為-3.3%,2026年9月轉正,12月達到高點0.9%。
(2)對于GDP平減指數(shù)而言,要靠“去產能”推動價格回升,比PPI的難度更大,這是因為GDP平減指數(shù)的構成里,服務業(yè)要重于工業(yè),“去產能”只能推動工業(yè)價格回升,對服務業(yè)價格作用有限。今年二季度GDP平減指數(shù)約為-1.3%,第二產業(yè)為-3.06%,第三產業(yè)為-0.12%,2024年以來的6個季度里,有4個季度第三產業(yè)GDP平減指數(shù)負增長,這也是有數(shù)據(jù)以來第一次。
我們在此前報告中指出,如果要促進GDP平減指數(shù)回升,促消費比去產能更重要。假設采取去產能政策,使得短期工業(yè)價格在2024年的基礎上回升2個點,GDP平減指數(shù)將從2024年的-0.7%回升到-0.02%,仍不足以走出低通脹;但如果促消費政策力度更大,使得服務價格回升2個點,GDP平減指數(shù)將從-0.7%回升到+0.39%,加上消費回暖帶動的商品價格回升,最終GDP平減指數(shù)還會更高。從實踐來看,需要“去產能”和“促消費”雙管齊下,后者更重要。
風險提示:(1)“反內卷”政策正處在逐步落地過程中,許多政策細節(jié)還有待進一步明確。(2)影響價格的因素很多,除了政策發(fā)力之外,還有很多因素是無法把控的,如國際油價的變動,還有供給端豬周期的變動、氣候因素的影響等等。(3)如果經濟其他方面發(fā)生較大變化,“反內卷”政策可能也會有變,如房地產、出口、消費等需求端變化。
內容目錄
1.去產能如何推進?
1.1.相似時點,市場啟動“去產能交易”
1.2.兩種去產能:反內卷是哪一種?
2.除了去產能,反內卷還有哪些方向?
3.反內卷政策如何影響物價?
3.1.反內卷下的PPI回升路徑
3.2.如何影響GDP平減指數(shù)?
4.風險提示
正文
1去產能如何推進?
1.1.?相似時點,市場啟動“去產能交易”
比照2015年,政策窗口相似的起點。7月1日,中央財經委第六次會議指出“依法依規(guī)治理企業(yè)低價無序競爭,引導企業(yè)提升產品品質,推動落后產能有序退出”。這與上輪供給側改革的起點非常相似。2015年11月召開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一次會議,會議指出“要促進過剩產能有效化解,促進產業(yè)優(yōu)化重組”,隨后煤炭、鋼鐵等分行業(yè)的去產能政策在3個月內快速落地。
另一相似之處是PPI長期負增長。2015年11月,PPI已經連續(xù)45個月負增長;2025年7月,PPI連續(xù)33個月負增長。
7月以來,“反內卷”被當做2015年“供給側改革”的重現(xiàn),商品和股票市場啟動“去產能交易”,多晶硅、焦煤等商品價格大幅上漲。但反內卷并非簡單的去產能,當前面臨的供給側環(huán)境更加復雜。
1.2.?兩種去產能:反內卷是哪一種?
我們將去產能分為兩種,一種是關停限產式去產能,一種是政策引導式去產能。
早期去產能實踐中,更多采用關停限產式去產能。如國發(fā)〔1998〕43號《國務院關于關閉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礦有關問題的通知》,文件要求凡沒有采礦許可證和煤炭生產許可證(以下簡稱“兩證”)以及1998年1月1日后在國有煤礦礦區(qū)范圍內開辦的各類小煤礦,一律依法取締。按照規(guī)劃,關井壓產任務到1999年底前完成,關閉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礦2.58萬處,壓減產量2.5億噸。關井壓產期間,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一律停止審批新開煤礦。
2015年的供給側改革,開始兩種去產能相結合。如國發(fā)〔2016〕7號《國務院關于煤炭行業(yè)化解過剩產能實現(xiàn)脫困發(fā)展的意見》明確提出“市場倒逼與政府支持相結合”的原則,對于一部分不符合產業(yè)政策的產能,直接關停;對于其他過剩產能,通過安全、質量、環(huán)保、技術等標準的提高,來倒逼產能退出。
可以看出,大的趨勢是,直接關停限產的去產能逐步減少,提高標準倒逼退出的引導式去產能增加,政府從發(fā)揮主導作用到發(fā)揮引導支持作用。
兩種去產能方式各有優(yōu)缺點。關停限產式去產能的優(yōu)點是見效快,可以快速緩解產能過剩;缺點是要承擔更大的經濟壓力,并且治標不治本,產能過剩容易反彈。引導式去產能的優(yōu)點是可以通過去產能實現(xiàn)技術升級,同時更有助于建立市場出清機制,治標更治本;缺點是見效相對較慢。
就這一輪“內卷式”競爭的去產能而言,我們認為是引導式去產能為主,關停限產式去產能為輔?;趦煞矫婵紤]:
一是當前需求端沒有大水漫灌的強刺激政策。關停限產式去產能往往需要需求端的強刺激政策配合,這是因為直接關停限產通常會帶來更大的經濟增長和就業(yè)壓力。當需求端不采取強刺激政策時,供給端去產能最佳選擇是市場化方式,以減輕經濟沖擊。
上輪供給側改革采取了較多的關停限產式去產能方案,需求刺激政策也比較強,典型代表是“棚改貨幣化安置”,推進了房地產去庫存,促進上下游需求回升。棚改在2013-2015年大幅提速,建設數(shù)量接近翻倍,并在15-18年維持在年均600萬套左右的歷史高位。2017年住建部在發(fā)布會介紹“去年棚改貨幣化安置比例達到48.5%,比2015年提高了18.6個百分點??梢詮氖袌錾腺彿?.5億平方米”。而2016年全國商品住宅銷售面積為13.3億平,推算棚改需求占比19%左右。棚改穩(wěn)定了房地產市場,也促進了上下游需求的回升,水泥和玻璃的價格在2015年觸底后開始明顯改善。
二是行業(yè)特點不同??梢詫斍啊皟染硎健备偁幍男袠I(yè)分為三類,一類是上游煤炭、鋼鐵、水泥等行業(yè),如規(guī)模以上鋼鐵行業(yè)2024年利潤只有29億,不到2015年的一半(59億);第二類是光伏、新能源汽車等部分新興產業(yè),2015-2024年規(guī)上汽車制造業(yè)營收從7106億提高至10647億,但利潤從624億降至462億;第三類是平臺企業(yè)。
可以發(fā)現(xiàn)與上輪供給側改革相比,這輪“內卷式”競爭的行業(yè)存在3個特點:①供給側改革是工業(yè)問題,反內卷是工業(yè)+服務業(yè);②供給側改革更多是國企,反內卷行業(yè)更多是民企;③供給側改革更偏上游,反內卷很多中下游。
從行業(yè)分布來看,以引導式去產能為主、關停限產式去產能為輔,是更好的選擇。上游原材料行業(yè)或許適合關停限產式去產能,一方面與上游行業(yè)更高的國資比例有關,另一方面直接限產是上游行業(yè)傳統(tǒng)的控產能做法。而中下游新興行業(yè)更適合引導式去產能,這些行業(yè)的需求還在不斷增長,不適合“一刀切”的關停限產,通過標準提升倒逼落后產能去化,不僅能推動落后產能退出,還能促進行業(yè)技術升級。
2.?除了去產能,反內卷還有哪些方向?
除了直接去產能,更重要的是打通市場出清機制的堵點。
一般來說,市場存在自我出清機制,使得產能過剩不可持續(xù)。當行業(yè)存在供過于求的時候,價格會下跌。當企業(yè)價格低于成本線時,企業(yè)虧損,虧損持續(xù)一段時間后,企業(yè)退出市場,供需恢復平衡。這是價格調整實現(xiàn)市場出清的基本過程。正是由于市場出清機制的存在,產能過剩通常是不可持續(xù)的。
當市場出清機制受阻、落后產能無法退出時,就會出現(xiàn)產能過剩和“內卷式”競爭。近期《求是》雜志刊載的《深刻認識和綜合整治“內卷式”競爭》一文指出,“內卷式”競爭的成因之一是“市場出清機制不健全”。市場出清機制順利運行,需要滿足兩個條件,一是價格及時調整,以反映供求關系;二是價格調整后,供求行為能否隨之調整。我們當前的堵點主要在第二步,即使價格下跌,供給方仍然不會退出,仍在虧損生產,這帶來了產能過剩和“內卷式”競爭。
因此,“反內卷”的任務之一是打通市場出清機制,比如今年3月的《政府工作報告》有類似提法,《報告》指出“打通市場準入退出、要素配置等方面制約經濟循環(huán)的卡點堵點,綜合整治‘內卷式’競爭”。這里市場退出的堵點就是價格調整無法帶來市場自動出清。
市場出清機制的堵點在哪里?上輪供給側改革時,阻礙市場出清的是“僵尸企業(yè)”。2015年12月9日國常會[1],中央層面首次提出僵尸企業(yè)問題。會議指出:“對不符合國家能耗、環(huán)保、質量、安全等標準和長期虧損的產能過剩行業(yè)企業(yè)實行關停并轉或剝離重組,對持續(xù)虧損三年以上且不符合結構調整方向的企業(yè)采取資產重組、產權轉讓、關閉破產等方式予以‘出清’,清理處置‘僵尸企業(yè)’,到2017年末實現(xiàn)經營性虧損企業(yè)虧損額顯著下降”。隨后在16年3月的政府工作報告[2]中指出“采取兼并重組、債務重組或破產清算等措施,積極穩(wěn)妥處置‘僵尸企業(yè)’?!?6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去產能“要抓住處置‘僵尸企業(yè)’這個牛鼻子”。
清理僵尸企業(yè)成效顯著。全國處置的煤炭行業(yè)“僵尸企業(yè)”涉及產能1.15億噸,鋼鐵行業(yè)“僵尸企業(yè)”基本出清。
對于“反內卷”而言,打通市場出清機制的堵點,關鍵是規(guī)范政府行為。部分新興產業(yè),由于存在違規(guī)補貼,使得企業(yè)能夠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產品,虧損企業(yè)依靠地方政府補貼實現(xiàn)持續(xù)經營。因此規(guī)范政府行為主要體現(xiàn)在兩個方面,一是規(guī)范招商引資、禁止違規(guī)補貼,如去年發(fā)布的《公平競爭審查條例》第十條明確提出,沒有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依據(jù)或者未經國務院批準,不得給予稅收優(yōu)惠和補貼。二是因地制宜發(fā)展新質生產力,今年7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城市工作會議上指出“上項目,一說就是幾樣:人工智能、算力、新能源汽車,是不是全國各省份都要往這些方向去發(fā)展產業(yè)?”
3.?反內卷政策如何影響物價?
“反內卷”的價格治理,可能有三個目標,一是短期治理“價格戰(zhàn)”,如對汽車、外賣等行業(yè)低價無序競爭的治理;二是去產能,即推動落后產能退出、促進供需平衡,包括關停限產式去產能和引導式去產能兩種;三是推動價格特別是PPI持續(xù)回升。對價格回升的訴求有多大,將決定去產能的方式和內容。
3.1.?反內卷下的PPI回升路徑
上輪去產能啟動后(2015.11),PPI環(huán)比增速經過了三個月的負增長后,從2016.3開始轉正,同比增速經過10個月的負增長后從2016.9開始轉正,同比最高于達到2017.2達到7.8%的高點。
如果復制2015年路徑:對齊2015和2025年兩次重要的中央財經會議,假設今年7月后,PPI環(huán)比增速與2015年11月后保持一致,那么四季度開始,PPI同比將大幅回升,2025年下半年平均為-2.9%,于2026年4月轉正,在2026年9月達到7.9%的高點。
但考慮到2016年PPI的回升除了去產能的影響外,還有棚改貨幣化的拉動,因此本輪反內卷可能難以達到2016年的效果。我們按照PPI回升的幅度,給出三種假設:
樂觀假設:假設供給端去產能力度與2015-16年持平,但需求端缺少類似的強刺激,對應PPI環(huán)比增速為2015年11月后的一半。這種情況下,PPI同比在2025年下半年為-3.0%,2026年6月轉正,9月達到最高點3.86%。
中性假設:假設沒有類似需求強刺激的情況下,供給端去產能力度弱于2015-2016年,對應PPI環(huán)比增速為2015年11月后的25%。這種情況下,PPI同比在2025年下半年為-3.1%,2026年7月轉正,9月達到最高點1.92%。
悲觀假設:假設沒有類似需求強刺激的情況下,供給端去產能力度弱于假設二,使得PPI無法按照2015-16年節(jié)奏快速回升,而是緩慢回升。這種情況下,PPI同比在2025年下半年為-3.3%,2026年9月轉正,12月達到高點0.9%。
實際落地情況更靠近哪種假設,取決于“去產能”的力度和決心。
3.2.?如何影響GDP平減指數(shù)?
對于GDP平減指數(shù)而言,要靠“去產能”推動價格回升,比PPI的難度更大,這是因為GDP平減指數(shù)的構成里,服務業(yè)要重于工業(yè),“去產能”只能推動工業(yè)價格回升,對服務業(yè)價格作用有限。今年二季度GDP平減指數(shù)約為-1.3%,第二產業(yè)為-3.06%,第三產業(yè)為-0.12%,2024年以來的6個季度里,有4個季度第三產業(yè)GDP平減指數(shù)負增長,這也是有數(shù)據(jù)以來第一次。
我們在此前報告中指出,如果要促進GDP平減指數(shù)回升,促消費比去產能更重要。假設采取去產能政策,使得短期工業(yè)價格在2024年的基礎上回升2個點,GDP平減指數(shù)將從2024年的-0.7%回升到-0.02%,仍不足以走出低通脹;但如果促消費政策力度更大,使得服務價格回升2個點,GDP平減指數(shù)將從-0.7%回升到+0.39%,加上消費回暖帶動的商品價格回升,最終GDP平減指數(shù)還會更高。從實踐來看,需要“去產能”和“促消費”雙管齊下,后者更重要。
4.?風險提示
(1)“反內卷”政策正處在逐步落地過程中,許多政策細節(jié)還有待進一步明確。(2)影響價格的因素很多,除了政策發(fā)力之外,還有很多因素是無法把控的,如國際油價的變動,還有供給端豬周期的變動、氣候因素的影響等等。(3)如果經濟其他方面發(fā)生較大變化,“反內卷”政策可能也會有變,如房地產、出口、消費等需求端變化。
來自報告《“反內卷”:三重目標下如何去產能、提物價》
東吳宏觀蘆哲團隊介紹
蘆哲
東吳證券首席經濟學家
研究所聯(lián)席所長
蘆哲博士,現(xiàn)任東吳證券首席經濟學家,研究所聯(lián)席所長。證券業(yè)協(xié)會首席經濟學家專業(yè)委員,中國首席經濟學家論壇成員。
曾任職于世界銀行(華盛頓總部)、華泰證券等機構。在JIMF、《世界經濟》、《金融研究》等發(fā)表多篇學術作品。第五屆鄧子基財經研究獎得主,并榮獲新財富、水晶球、金牛獎等多項資本市場獎項。
清華、人大、央財?shù)榷嗨髮W專業(yè)研究生導師和EMBA教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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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紅網(wǎng)
作者:張鈺奇
編輯:俎問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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