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親屬來說,郭富的自殺來得非常突然。
據(jù)哥哥郭偉(化名)講述,今年3月29日,弟弟郭富從上海虹橋火車站打車到浦東新區(qū),付款時不慎將原本談好的100元付成1010元,向司機留言索要和報警無果。郭富于4月3日晚與家人失聯(lián),4月6日凌晨在蘇州穹窿山喝農(nóng)藥自殺。期間,郭偉先后在上海和蘇州兩地報警尋人,直至4月9日晚弟弟的遺體被發(fā)現(xiàn)。
4月18日,郭偉委托律師起訴司機,要求其道歉并返還多付的車費,7月16日案件在浦東新區(qū)人民法院外高橋法庭開庭,司機缺席。當天,代理律師李律師告訴郭偉,法官要求補充證據(jù)。目前該案在等待再次開庭。
7月29日,記者電話聯(lián)系到司機王銘(化名),并于31日在他的老家四川江油見面。兩次談話中,他都否認網(wǎng)上對他不還錢的控訴。他的說法是,車費不是郭家親屬所稱的100元,而是110元,他收到的1010元轉(zhuǎn)賬里,包含郭富下車前和他換的900元現(xiàn)金。此外,他在給法院"案滬通"的留言、以及與法院工作人員的通話中,均給出"套現(xiàn)"的說法。
郭偉不認可王銘的表述,認為"根本不可能",否則弟弟為何要留言索回、報警、最后自殺,"現(xiàn)在他覺得人死了,死無對證。"從3月29日郭富抵達上海至4月3日失聯(lián),他在上海與堂哥同住,堂哥也曾陪他就車費一事到派出所報警。7月31日,堂哥在微信上告訴郭偉:"他(郭富)渾身上下一塊錢現(xiàn)金都沒有。"
郭家親屬說,過去兩三個月,他們曾多次撥打司機王銘的電話,但只接通過一兩次,提起多付錢的事,對方就掛了,后來總是"正在通話中"。截至目前,郭家親屬與司機王銘未曾見過面。對于郭家提出的道歉要求,王銘表示:"永遠不可能,這一輩子都不可能,我憑什么道歉?"
司機回應(yīng)
王銘回到四川老家已經(jīng)三個月。他今年51歲,此前在江油本地開過8年網(wǎng)約車。
2024年7月初,他向上海某汽車租賃公司承租了一輛榮威i6EV電轎車,開始在上海跑網(wǎng)約車,不到10個月。他表示,自己離開上海的原因,并非是郭富的事,而是今年4月10日發(fā)生追尾事故后,與租車公司在4月24日產(chǎn)生了押金糾紛。8月1日,該租車公司的經(jīng)理表示,對于郭富家屬和司機的糾紛一案,他們已配合相關(guān)部門,不便多聊。
3月29日晚,郭富在給王銘的1010元轉(zhuǎn)賬記錄中留言:"你好我這邊付多了,能不能給退回來"。據(jù)郭富家屬講述,司機沒有理會這個請求。王銘說,當時他沒看到郭富的那條留言,上周看到新聞后,他也不知道怎么找回這條消息。
7月31日與王銘見面當天,他手機上的"微信收款助手"聊天窗口中,沒有顯示2024年8月5日至今年6月23日之間的記錄,也找不到能看到那條留言的其他入口。在王銘同意下,我們做了一次轉(zhuǎn)賬試驗。在用非好友微信給他的收款碼轉(zhuǎn)賬0.1元、并留言后,他的"微信收款助手"彈出提示:"你收到了一條顧客留言"。點進這條"留言"的詳情頁后,最終找到了郭富在3月29日20時33分的歷史留言。
郭富微信上的轉(zhuǎn)賬圖
王銘手機上的付款方留言記錄
在與王銘的兩次談話中,他始終堅稱,郭富不是失誤支付錯誤,而是"套現(xiàn)"——私下談好110元車費,下車前給了對方900元現(xiàn)金,因此合計轉(zhuǎn)賬1010元。
他回憶了接送郭富那天的行程及細節(jié):
王銘提供的網(wǎng)約車行程截圖顯示,3月29日當天15點09分,他先是接到一單從上海虹橋火車站出發(fā)的訂單。抵達"網(wǎng)約車P9地面1層上客點"后他給乘客打電話,但對方在另一個口子,不便過來,取消了訂單。他估算,從接單到對方取消,約有半小時。他只好在上客點附近等新單,但沒有接到,便下車攬客,問有沒有人要坐車。
然后他碰到了要坐車的郭富。王銘說,一個小伙子拉著行李箱問他到浦東多少錢,他答,單子上多少錢就多少錢(通常要130到150元),對方砍到100元,他不肯,最后對方說110元。他心想能順路去浦東拉機場大單,就同意了。
他自述,到目的地后,郭富下車前問他有沒有現(xiàn)金,他問要干嘛,"他(郭富)說都要5點啦,手機也快沒電了,一會要用錢,還得去找人。我說要多少,他說千八百就行。"王銘回憶,他給了對方900元。
王銘回憶,郭富坐在后排右座,性格內(nèi)向,車內(nèi)兩人偶有談話,但不多。關(guān)于王銘自述發(fā)生在車內(nèi)的換錢一事,他表示并無錄音證據(jù),下車攬客前,他就關(guān)閉了平臺接單。
他的解釋是:"網(wǎng)約車是要拉人的時候、訂單響的時候,它才連到行車記錄儀,平時不拉人的時候它都是靜默的。"他也不記得自己是否有和別人提過和乘客換錢的事。
死亡之后
郭家親屬不認可王銘的上述說法。
對于王銘提到的"換現(xiàn)金",7月30日,郭偉表示,弟弟沒有用現(xiàn)金的習慣,現(xiàn)場遺物中除了衣物、兩部手機等,并無現(xiàn)金。他也曾查閱弟弟微信上最后幾天的消費記錄,包括從上海到蘇州的網(wǎng)約車300多元、入住蘇州的賓館每晚幾十元、農(nóng)藥12元、買水果的錢、前往山上的網(wǎng)約車十幾元,以及最后200多元的余額。
至今,郭嘉親屬們始終認為,郭富自殺的原因離不開3月29日錯付的900元車費。
郭富的堂哥,是首先發(fā)現(xiàn)他失聯(lián)的人,郭富比堂哥小三歲,之前跟著堂哥出去打過工,去過太原、長沙、深圳等地。郭偉稱,4月3日晚8點多,他接到堂弟(郭富堂哥)的電話,稱弟弟不見了,找不到,給他打電話也沒接,還有輕生念頭,之前說過"我必須去死"的話。后來,他從堂弟口中得知弟弟多付錢的事。他轉(zhuǎn)述,堂弟安慰過郭富:咱上個班再把這錢掙回來就行了,你別想太多了。
7月31日,堂哥回復(fù)哥哥郭偉的微信
弟弟失聯(lián)當晚,郭偉異地報警,并申請定位。翌日早上9點多,郭偉從河南坐高鐵到上海,再次報警,對方稱"天眼"監(jiān)控看不到他。4月5日上午,他再次到派出所申請定位,他記得對方說沒有權(quán)限,讓家屬自己去小區(qū)物業(yè)看監(jiān)控。從早上10點一直查到晚上8點多,郭偉才發(fā)現(xiàn)弟弟身影。
監(jiān)控顯示,4月3日上午11點37分郭富出現(xiàn)在一樓電梯口。后來,通過派出所查路面監(jiān)控,發(fā)現(xiàn)他出小區(qū)后上了一輛網(wǎng)約車,警方聯(lián)系司機后得知,當時郭富去了蘇州穹窿山附近。郭偉立即前往蘇州,并于6日凌晨3點左右抵達穹窿山,隨后報警,查監(jiān)控、定位。在當?shù)鼐絽f(xié)助下,郭偉尋找了三天,在9日晚上11點多等來了弟弟去世的消息。警察告訴他,郭富遺體旁有"敵敵畏"的瓶子。
尸檢報告顯示,郭富是在4月6日凌晨2點到6點之間喝的農(nóng)藥。當天凌晨4點11分,他給同學發(fā)過語音,稱自己喝了敵敵畏,家屬們推測,他是在凌晨3點多喝的,那正是郭偉剛從上海抵達蘇州的時間。
4月10日下午,郭富的哥哥、姐姐和媽媽在蘇州殯儀館參加了小型告別儀式,隨后遺體被火化。當晚他們帶著骨灰盒坐高鐵回家。11日清晨,郭富下葬。
2025年7月26日,郭富的墳?zāi)?/p>
未結(jié)束的爭議
至今,郭家親屬與司機王銘并未見過面。在王銘的表述中,他是在7月24日左右看到新聞報道后,才知道對方去世的消息。他說自己曾接到過關(guān)于車費詢問的電話,在聽到對方罵人后就直接掛了。
但郭偉說,5月份他給王銘打電話時,就提過弟弟自殺的事。"我說我弟弟在你這多付錢,你沒退給他,他自殺了","他(王銘)說他不認識,掛了電話"。對此,王銘稱沒印象,不記得在電話中聽說對方自殺:"但是我跟你說吧,就算他說‘人死了’,(當時)我也不相信。"
郭富姑姑表示,她也曾給王銘打過電話,"我說多付給你的錢,還沒說完呢,掛了。"后來她沒再打通過,其他家屬也打不通司機電話。
王銘說,5月起,在多次接到來自河南的電話和短信后,別人幫他設(shè)置了陌生來電攔截。目前他的手機仍然保持"騷擾攔截",只能接到白名單內(nèi)的電話。他還表示,自己電話已被網(wǎng)友公開,前些天由于騷擾電話太多,手機號被"自動封了",他帶身份證去營業(yè)廳重新解封。
由于他手機設(shè)置了"騷擾攔截",因此沒有接到原告代理律師和法院座機的電話。他也缺席了今年7月16日,在上海開庭審理的案件——郭富的父母以出租汽車運輸合同糾紛起訴了王銘。訴求是要求他道歉,并返還多付的錢。
王銘表示,他在法院發(fā)來的短信里看到過開庭日期。6月初,他收到幾條來自"12368訴訟服務(wù)熱線"的短信,法院通知他糾紛一案的信息。他沒有理會。他表示,自己不熟悉智能手機,也不懂法律流程,在朋友協(xié)助下查了電子文件,看到原告要求他返還車費1000元——這份《民事起訴狀》中提到,車費10元,要求王銘返還1000元。郭家的代理律師對此解釋稱,當時金額還未查明,"申請調(diào)查令的時候先要有起訴狀,不一定要確定是多少,就先寫一個數(shù)額,后面可以改。"
更早之前的今年4月,王銘說還接到過一個自稱"交通委"的電話,問他是不是有多收別人錢。"我說什么錢啊,他說多收幾百。"王銘說,平時都在平臺接單,少有線下交易,而那次數(shù)額較大,他很快反應(yīng)過來是在說郭富那趟,"我說他這是套現(xiàn)",對方稱知道了,隨后掛了電話。
7月25日10點多至17點多,王銘給法院"至少打了十幾二十個電話",要么沒人接,要么接線員稱法官正在開庭。據(jù)王銘提供的匯款憑條,7月25日下午13點左右,他向法院短信中的指定賬戶轉(zhuǎn)去1000元,并附有案件號"(2025)滬0112民初X號"。隨后他在上海法院"案滬通"系統(tǒng)上給法官留言稱:
"......事情是3月份的事過了這么久,也不去說套現(xiàn)的問題了,錢也不是很多前兩天也沒聯(lián)系上你,就直接把1000元錢打到了你們法院那個專用賬號里面了,官司不存在輸贏別個家里出那么大的事,事情處理了就行......"
王銘在"案滬通"的留言截圖
在王銘的理解中,對方打官司的目的是要他付錢,他認為只要把對方要的錢轉(zhuǎn)過去,案件就算了結(jié)了。在7月29日的電話中,他這樣解釋:"我想了一下,反正這個庭也不用開了,我就直接把1000塊匯過去了,我說無所謂,就當我沒給吧。"
此外,他稱自己之前主動聯(lián)系過媒體,7月27日和28日給當?shù)囟际袌蟠蜻^6個電話,但未打通;28日去了電視臺,被告知沒辦法幫他寫澄清,只能自己寫,他便從29日中午開始手寫澄清(未寫完)。
王銘提供的部分手寫澄清
在把法院座機電話拉進白名單后,30日上午,他稱接到法官助理來電,讓他簽署電子文書,被告知之后也可以遠程視頻庭審。他表示自己答應(yīng)了,也向?qū)Ψ街v述了事件經(jīng)過,"我跟法院說的和跟你說的是一模一樣的。"同時,他也拒絕向郭家親屬道歉。
7月16日案件在浦東新區(qū)人民法院外高橋法庭開庭,司機缺席。目前該案在等待再次開庭。7月31日,哥哥郭偉從律師處獲悉,法院詢問如果司機把錢給他們,能否撤訴。郭偉表示:"不可能,我必須要見到他人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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