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慶的談大哥在2025年的4月份買了一輛長安深藍L07新車,五一小長假期間開車去自駕游,在高速公路上被一輛變道的重型半掛牽引車碰撞導致車輛受損,對方負全責。
雖然車子由對方的保險公司出錢維修,但是談大哥問了一下4S店的維修人員,他這輛車算不算事故車,對方說車輛B柱變形,肯定算事故車了。而我們知道,正常車況的車子和事故車的價值肯定是不一樣的,談大哥這輛車還是才開了一個月的新車,接受不了車輛的貶損。于是便委托我們鑒定一下這輛車出事故前的價值,和出事故后的價值,到時候找肇事司機賠償車輛的貶值損失。
首先,我們看看車輛的受損程度如何。經(jīng)查驗,車輛的前保險杠存在剮蹭破損,前保險杠雷達探頭存在剮蹭,左前日間行車燈存在破損,左前翼子板存在變形及剮蹭。
左前車輪輪眉存在破損缺失,左前門存在變形及剮蹭,左后門存在剮蹭,左后翼子板存在剮蹭。
左C柱內(nèi)側存在小于9平方厘米的變形,左后車輪輪眉存在剮蹭,后保險桿存在剮蹭。
左前車輪輪轂存在多處剮蹭,右前車門門窗玻璃存在破損缺失,右前門門框膠條存在破損,右B柱外飾板及其膠條均存在破損。
前面那些都只是小問題,覆蓋件能換的換能修的修,對于車輛的價值影響不大,主要是右A柱外側存在大于9平方厘米的變形,右B柱內(nèi)側存在大于9平方厘米的變形。依據(jù)GB/T30323-2013《二手車鑒定評估技術規(guī)范》第5.6項判別事故車相關規(guī)定,受檢車輛的右B柱內(nèi)側存在大于9平方厘米的變形,據(jù)此,受檢車輛屬于重大事故車。
這輛車的發(fā)票價為140610元,按照重置成本法計算,車輛的年限成新率為99.4%,事故前整車價值為133267.2元。發(fā)生這次碰撞事故之后,車輛的價值為102937.9元。這就是正常車況和事故車的差距!
那么這輛車的貶損為事故前的價值-事故后的價值=30329.3元。談大哥說會先拿著我們的鑒定報告和肇事司機協(xié)商賠償,肯定不會讓對方賠這么多,大車司機掙點錢也不容易,到時候看對方怎么說。如果對方態(tài)度不好,談大哥會考慮起訴對方,讓他該賠多少錢就賠多少錢。
很多人都說這種發(fā)生事故后車輛的貶值賠償,法院不會支持,說的對,也說的不對!其實部分法院是支持準新車(尤其是一年內(nèi)、里程少的車輛)的貶值賠償,各地法院判決不一,經(jīng)濟發(fā)達地區(qū)更易支持新車貶值索賠,但需要充分準備證據(jù)。大家覺得這起事故,應該讓肇事方賠償多少錢比較合適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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