宓雅媚
如果老人無兒無女,去世后遺產到底該歸誰?能不能盡可能由旁系親屬繼承?為何房產會收歸國有?近期,相關話題引發(fā)網友熱議。
記者了解到,北京和上海均有過類似判例,被繼承人去世后,由于沒有繼承人,也沒有留下遺囑,部分遺產收歸國有,由當?shù)孛裾肿鳛檫z產管理人。
北京的張女士因病離世留下100多萬元財產和一套房產無人繼承,張女士多位親戚訴至法庭要求分割全部遺產,法院判定100多萬元歸親戚,房產則收歸國有。無獨有偶,上海一位老人意外猝死后留下430萬元和一套房產無人繼承,最后法院判定分給老人堂弟130萬元,其余遺產也收歸國有。
發(fā)生在市民張女士身后的案例就很有代表性。張女士因病去世,留下包括存款、保險、房產在內的數(shù)百萬元遺產。由于張女士未婚未育,其父母也均已去世,其生前也未設立遺囑,遺產的歸屬成了難題。
張女士父母雙方多位親戚對簿公堂,要求分割她全部遺產,他們都認為具有繼承權,而且在張女士生前陪其看病、在生活上給予照顧等,盡到了扶養(yǎng)義務,應該分得遺產。
為了證實這些親戚的說法,法院主審該案的法官走訪了張女士生前居住的社區(qū)居委會?!皬埮炕加心蚨景Y,但生活基本可以自理,能夠獨立完成飲食起居?!惫ぷ魅藛T告訴法官,實在有困難時,張女士的一位親戚和社區(qū)工作人員會幫助她去醫(yī)院。法官進一步了解到,張女士看病時,經常是這位親戚開車送她去醫(yī)院,而且在張女士去世前的病歷中,也有這位親戚作為近親屬的簽名。
另外,法院查明,張女士留下的遺產包括一套價值400余萬元的房子,銀行存款、人壽保險金和身故后的喪葬費、撫恤金等共計100多萬元。
最終,法院根據多名親戚各自對張女士生前的幫扶情況,判決100余萬元現(xiàn)金由親戚共同繼承,幫扶較多的那位親戚繼承20%份額,其余親屬分別繼承10%。房產則收歸國家所有,由區(qū)民政局管理。
那為什么錢款可以分配,房產卻被收歸國有呢?
“根據權利和義務對等原則,本案中旁系親屬扶養(yǎng)人已經獲得了對等遺產繼承份額,因此無權再分得房產。”法官解釋,根據民法典規(guī)定,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,歸國家所有,用于公益事業(yè);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,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。依據這一條和本案具體情況,法院判決把房子收歸國家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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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人去世留下遺囑將房產留給外甥女
親生女兒不認法院怎么判?
上海九旬老人王達(化名)早年喪偶,雖育有一女,但長期與外甥女周小冬(化名)共同居住在浦東新區(qū)的一套房子內。這套房2001年登記產權在王達和外孫女高梅梅(化名)名下,兩人各有50%份額。
多年前,周小冬從外地來上海幫襯舅舅王達做生意,和舅舅共同生活28年,照顧他日常起居,給他養(yǎng)老送終。2009年,王達立下公證遺囑:“百年之后,名下的房屋份額由外甥女周小冬一人繼承”。
2020年王達去世后,女兒王小曉(化名)和外孫女高梅梅不認可這份遺囑,把周小冬告上法庭。
一審法院認為,現(xiàn)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周小冬在王達去世后60日內作出了接受遺贈的表示,應視為周小冬放棄接受遺贈,但周小冬對王達晚年的生活起居等盡了主要義務,應考慮給予其王達的適當遺產。法院一審判決,房產份額由他的女兒和外甥女各繼承一半。
周小冬和王小曉均不服,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。
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可了周小冬接受遺贈的表示,最終支持了周小冬的上訴請求,判決王達名下的房產份額全部由周小冬繼承。
知識點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1124條的規(guī)定,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60日內,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;到期沒有表示的,視為放棄受遺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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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紅網
作者:楊佳舜
編輯:周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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